两个儿子一宅如何确权,分户需要怎么做。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应由原户主确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二户及以上共用一宅基地按比例分摊面积。分户申请需提交申请书,并通过村委会和派出所的审核,最终获得新户口本。但需注意以下12类情形不予确权,如宅基地不符合规划、农户拥有多处住宅等。
法律分析
一、两个儿子一宅如何确权
1、两个儿子一宅应由该宅基地的原户主确权。宅基地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二户及以上共用一宅基地的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面积。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分户需要怎么做
首先,想要分户的人为申请人,写一份“分户申请书”,经本村的村委会审核通过后盖章确认。其次,本村村委会确认之后,再到当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处让包管本地的民警签意见,有的地方还会要求派出所领导签字。这个时候一般要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最后,当地户籍科审核通过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新的户口本。到这,分户算是完成了。而分户之后,就算原来的家庭有多套住宅的,多余的也能够确权。
注意:这12类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结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两个儿子共有一处宅基地的确权应由原户主进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有多余的房屋,则按照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分户的申请需要经过村委会和派出所的审核,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或土地证。需要注意的是,一些情况下不予确权,如宅基地不符合规划、存在土地权属争议、违法违规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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